为保证本学期期末考试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时间安排:
1、本学期期末考试自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9日, 2013届毕业生的考核环节应在2013年6月10日前结束。实验课程的考试由开设院部根据情况安排,在期末考试周前完成。
2、场次时间安排:
上午:第一场8:20——10:20 第二场10:30——12:30
下午:第三场3:00——5:00 第四场 5:20——7:20
晚上:第五场7:30——9:30
二、命题、试卷的印制与成绩报送
1.命题要科学合理规范,符合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要求基本一致的课程要求统一命题;课程的考试与考查、课程性质、本学期开课门次必须与原始教学计划保持一致;根据结果性考核与形成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可以采用多种考核形式;课程的考核形式要在开课初通知学生。要做好分数评定、考核程序等的细化和量化,鼓励匠多样化,并要注意考核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2.负责命题老师提早准备考试试卷,务必保证没有错误!考查课样卷经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于第15周周三前将纸质及电子稿交综合办;考试课样卷要经教研室主任、分管领导签字,于第17周周三前将纸质及电子稿交综合办。期末考试试卷电子版文件命名为: 年级+专业+课程名称+教师姓名(课号相同的课程应统一命题)
3.试卷印制好由办公室通知任课教师核对试卷并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试卷印制将一次完成,请注意按时提交试卷。并做好试卷的校对、印制、保管和分发等环节,严防试题泄密。
4.成绩录入、试卷装订:阅卷老师要及时完成试卷批阅。成绩单(由系统打印生成)送交综合办,并按要求完成试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三、其它相关问题:
1.考生一律持身份证、学生证(或一卡通)参加考试。应严格考试纪律,严肃考风考纪,认真执行校、院有关考试的各项规定。考试组织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做好考试的巡视工作。
2.2012级《大学英语》课程采取分级教学,B班按原行政班级安排考试,A班随2011级期末考试进行,其中A1、A2班考试地点在3135、3236,考务工作由外国语学院负责。
3.《大学英语》考试听力具体播放时间为:8:50—9:10听力播放仍使用我校有线听力系统进行。
4.辅修专业的考试工作由辅修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学生所在学院做好配合与协调。考试日期为2013年7月18日——2013年7月21日。
5.降级学生随现班级参加考试,原班级课程按随考处理,学生要在保证现班级考试的前提下,才可进行原班级课程的考试。
6.随考学生如存在正考加随考的情况,应在正考结束后,继续进行随考课程的考试,中途不得离开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