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抽查检测和答辩等工作的通知
教务处[2013]32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3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根据《潍坊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检测、答辩和成绩评定等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论文抽查检测
1.抽检流程
(1) 各学院于5月20日前提交201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提交邮箱:wflfl@126.com。
2013届**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览表样式
教学院部 | 专业 | 学生学号 | 学生姓名 |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 指导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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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测时间为5月27-30日,分院部具体检测时间另行通知。教务处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检,确定抽查名单并反馈院部。预定答辩时间在第13周的院部,可提前与实践教学科预约检测时间。
(3)院部接到抽查名单后,1个工作日内提交学生论文电子版,供工作人员检测。逾期提交论文,视同未通过检测。为便于检测,各学院按照抽查名单收集学生的论文电子稿,到教务处进行抽检。抽查论文电子文档格式要求为word格式,文件名必须包含论文题目、学院名称和作者名称,如:利用Excel进行统计的方差分析(数学张展)。
(4)教务处统计并于6月3日前反馈检测结果,给出处理意见。
2.抽检标准与结果处理办法
(1)参考国内同类高校检测标准,确定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标准为:以完整的段或句做为比对单位,文字重合率(指毕业设计(论文)与有效比对库的重合字数占论文总字数的比例)达30%(含30%)以内的论文视为通过检测,可以直接进入答辩环节;文字重合率超过30%但不高于60%(含60%)的论文视为未通过检测,需在指导教师监督下进行修改,修改后进入答辩环节;文字重合率超过60%的论文有抄袭嫌疑,论文成绩按不及格进行处理。
(2)经过修改进入答辩环节的论文,原则上最终成绩不高于“良好”。
(3)此项工作将作为评价学院毕业论文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答辩
1.成立答辩委员会
各学院答辩委员会主任必须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以上职称,且长期从事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或经验比较丰富。答辩秩序册中要对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姓名、专业、职称作简要文字说明。
2.答辩日程安排
根据学校毕业生离校工作统一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时间安排到6月9日以前为宜。
3.编制答辩秩序册
内容包括答辩委员会人员构成、答辩日程安排表等。秩序册要发给每个答辩小组。
4.答辩过程
(1)大会公开答辩
宣布答辩委员会人员组成;宣布答辩注意事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公开答辩。答辩委员会全体委员就公开答辩的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情况进行讨论,确定其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作为各小组答辩参考。
(2)小组答辩
学生答辩时向答辩小组介绍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情况,自述时间为5~10分钟,回答答辩小组4~6个问题。
答辩小组根据学生在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给出答辩小组意见及答辩成绩。答辩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答辩小组意见及答辩成绩填写在《潍坊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表》内,答辩评议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3)答辩记录
各答辩小组要有专人对答辩情况进行记录,答辩记录纸格式从教务处网站下载。
5.答辩注意事项
(1)答辩委员会成员要本着对学校和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成绩评定标准对毕业设计(论文)和答辩能力给予恰如其分的评价。
(2)答辩委员会成员要遵守纪律,不得事先向学生透露有关答辩内容,不得提问与毕业设计(论文)无关的问题,答辩记录如实填写。
(3)无故缺席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因故推迟答辩的学生最迟不得超过6月9日参加答辩,否则按缺考处理。
三、成绩评定
1.预评成绩
指导教师的预评成绩和评阅教师给出的评阅成绩均采用采用五级记分制。预评成绩和评阅成绩都要填写在《潍坊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表》内。
2.成绩评定
答辩委员会根据《潍坊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议表》内的指导教师意见及预评成绩、评阅教师意见及评阅成绩、答辩小组意见及答辩成绩,统一平衡后确定全体答辩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最终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要在本学院内予以公示。
教务处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