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教务处[2013]42号
各院部:
教学工作量是教师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是衡量院部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是学校进行教学工作统计和分析的重要依据。为此,各院部要高度重视,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基本要求
1. 由院部负责人牵头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工作量的审核,并指派专门教务人员负责材料汇总报送工作,做到全面细致,公开公平。
2. 按照《潍坊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有关规定和本学期执行课表进行工作量计算和统计。
3. 要认真组织教师填写“潍坊学院教师工作量统计表”,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做好统计、审核、公示、报送等工作。统计数据务求准确、全面,不得遗漏。最终数据一经报出,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更改。
4. 学校外聘教师、合作办学外方聘教师、院部外聘教师教学工作量不属于本次统计范围。
5.本校教师给外国留学生上课只统计工作量。
6. 在外挂职和进修教师,无教学任务的,不计工作量;有教学任务的,只计教学任务工作量。
二、关于补贴学时的说明
依据潍院党字〔2012〕18号《潍坊学院教职工考核暂行办法》、潍院政字〔2012〕12号《潍坊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和潍院政字〔2013〕43号《潍坊学院绩效工资发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适应学校人事制度改革要求,从本学期开始,在教学工作量计算和统计工作中,实行新的补贴办法,《潍坊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中有关教学工作量补贴的内容停止使用。
新的教学工作量补贴办法,只对兼任处级、科级管理岗位实职的专任教师进行工作量补贴,具体办法是:兼任正处级管理岗位(处长、院长、主任)专任教师每学期补贴70学时,年计补贴140学时;兼任副处级管理岗位(副处长、副院长、副主任)专任教师每学期补贴50学时,年计补贴100学时;兼任科级管理岗位(仅指教研室主任、副主任)专任教师每学期补贴25学时,年计补贴50学时。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报送材料:
(1)2012-2013学年第2学期教师教学工作量汇总表(见附件1),要求采用Excel格式,A4横排,不合并单元格,数字用数值格式。
(2)潍坊学院教师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
(3)严格按要求报送材料。
2.报送时间:
统计表(1套)和汇总表须经院部负责人签字,加盖院部公章后于
各院部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法,如实统计,按时报送,工作量上报后,教务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求院部重报;对于弄虚作假的,将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处理。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