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与设施农业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充分发挥学生专业兴趣和特长,推进形成因材施教、个性化人才培养模式,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潍院政字[2022]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收计划

根据《潍坊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潍院政字[2022]16号)文件中关于转入学生数量的规定要求,结合我院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种子科学与工程和园林3个专业的学生规模,确定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招收转专业学生数量均为8人,园林专业均为12人。

二、资格要求

根据专业特点和性质,本院拟接受理工类和文理兼收学生,高考选考科目至少含生物和化学两门课程中的一门,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种子科学与工程、园林等三个专业要求一致。

学生在转出和转入我院相关专业时,主要审核以下几点:

1. 必修课程的学习情况,有无补考、重修等记录;

2. 作为转专业理由的疾病或生理缺陷证明材料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3. 学生原专业与转入、转出专业的相近度以及转出专业的运行情况;

4. 申请转专业学生的休学创业实绩和具有专业特长学生提供的佐证材料的水平及有效性情况;

5. 需要审核的其他材料。

三、选拔考核

当申请转入学生人数低于接收计划时,转专业考核方式采取面试方式;当申请转入学生人数超过接收计划时,转专业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和笔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综合成绩=笔试考核(百分制)× 40% + 面试成绩(百分制)× 60%

(一)组织形式

1. 笔试、面试由种子与设施农业工程学院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规则集中进行,院综合办公室组织实施。

2. 根据笔试排名,原则上按照不高于接受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

3.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参加面试和笔试的同学须在考核过程中自行佩戴口罩。

(二)笔试内容

农业基础知识,由转专业专家小组命题。

(三)面试内容

1. 自我介绍。包括陈述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原来学习的经历及学习基础、主要特长及优势、未来的学业设想等。

2. 考核人员现场提问,考察学生的身心状况和对农学类专业的认知了解情况。

笔试试卷等纸质材料和面试录像资料至少保留4年。

(四)接收名单

考核小组根据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转入我院学生名单。其中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原专业前10%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可免考核录取,不受名额限制,但须计入转入学生总量。该名单报院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接收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四、学籍管理

1. 对经学校批准转入新专业的学生,配合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办理学籍、档案接受,并做好有关政策的解读工作。

2.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参加原专业本学期所选课程的学习和期末考试,下学期转出到其他专业学习。如本学期出现旷考、考试不及格、考试作弊、受到处分等情况,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五、学业课程管理

1. 转入学生执行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进行毕业和学位资格审核。

2. 转入学生要对已修读课程和拟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进行认真对照,确定本人的学习方案。

3. 转专业专家小组负责对转入学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进行审核,符合课程置换条件的,进行课程置换;不符合课程置换条件的课程学分,由学生提出申请,进行学分置换,认定为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4. 对于尚未修读但属于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无法通过课程置换获得学分的,学生应在后续学习中申请补修,并在毕业前获得学分,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 学生转专业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转专业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 本办法内容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 本办法由种子与设施农业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种子与设施农业工程学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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