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工作,规范格式,统一要求,现将表格的填写要求说明如下:
一、《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档案中的一份重要材料,在档案中永久保留。因此,毕业生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认真仔细地填写。在填表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填表说明。填写时一律用黑色碳素笔或钢笔,字迹要工整,事先要打好草稿,不允许涂改。照片统一用与毕业证照片一致的1寸数码彩色照片。
二、《毕业生登记表》封面上的“系科”一栏填写各学院的全称;“专业”一栏填写毕业生所学专业的全称,如“数学与应用数学”;“填表日期”统一填写2013年6月26日。
三、内容部分:“本人成份”一栏填“学生”;“自我鉴定”内容要真实、全面,如发现有不实情况将在档案中进行记录;“学院(系)组织意见”由各学院组织填写盖章,“学校审查意见”不必填写,由学校统一签署意见盖章;涉及到日期统一填写“2013年6月26日”。其余内容请参阅表内“填写说明”。
四、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要认真检查《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情况,对于不规范填写或不据实填写的情况要进行整改。确需重新填写的毕业生,由所在学院开具介绍信到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重新申领。各学院在检查完后按照规定时间到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集中审查。审查时应出具由各学院盖章的介绍信,以便签署学校审查意见。
五、此说明必须在登记表下发给毕业生填写前传达明确。如因未曾传达或传达不清而造成的填写失误责任由辅导员负责。
就业与创业指导办公室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七日